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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李静
  发布时间:2019-01-10 11:11:16 打印 字号: | |


李静,女,汉族,1963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