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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法院建立司法确认服务中心促进诉前纠纷化解
   发布时间:2017-06-30 08:41:35 打印 字号: | |

和平法院自20153月成立司法确认服务中心,创造了案未立、事已了,纠纷不出源头地、矛盾化解于诉前的创新经验。

一是搭建四个站点,纠纷解决端口前移。设立社区工作站。在庆有西里社区开展试点,安排法官每定期到社区接受法律咨询或者开展法治宣传,同时对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予以指导。经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栏目报道后,很多其他社区的居民也来到庆有西里社区工作站进行咨询,试点工作成效显著。设立交通队工作站。针对交通事故纠纷数量多、发生时间不定、解决即时性强的特点,安排法官常驻交通队开展司法确认,化解交通事故纠纷。工作站设立后,交警部门反馈因为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引发的信访案件明显减少。设立医调委工作站。针对医调委调解纠纷规范性较强,已经有较成熟的调解模式的特点,安排法官定期到医调委巡回办案,对调解成功的医疗纠纷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使医疗纠纷得到了彻底化解,受到了医患双方当事人和医调委的肯定。设立证券业工作站。根据天津市证券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信息反馈情况,安排擅长处理证券纠纷的法官不定期到工作站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并通过微信等方式培训调解员,提高了调解员的法律素养,也使其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化。

二是通过三种途径,减少潜在纠纷产生。通过加强培训,提升第三方化解能力。中心成立以来,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5次,为其他机关人员培训6次,组织庭审观摩8次。通过社区现场开庭,减少类似纠纷产生。对于物业纠纷等典型性纠纷,安排在社区开庭,并邀请公安、检察人员、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安排社区群众旁听庭审。通过这种模式既化解了纠纷又教育了群众,避免了大量类似纠纷向诉讼转化。通过到纠纷较多的源头地开展法律咨询与宣传活动,预防潜在纠纷发生。

三是强化一个重心,确保纠纷彻底解决。为保证司法确认服务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该院确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成立统一机构。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司法确认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各业务庭负责人为成员。由司法确认中心主任负责司法确认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这样就保证了各审判业务部门都参与到司法确认工作中,都可以选择典型案件到社区进行开庭。配备专业队伍。安排具有多年审判一线工作经验的老同志专门负责司法确认工作。各审判业务庭选择12名业务骨干作为司法确认服务中心的兼职顾问。遇到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司法确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告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调配相关专业的兼职顾问参与诉前服务工作。探索便捷方式。中心拟定了司法确认工作的相关流程和各种制式文书样式,让当事人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流程,完成司法确认。同时,司法确认服务中心还与各个工作站开通了微信、qq等视频咨询调解平台。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