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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机关召开妇女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12 15:57:07 打印 字号: | |

   9月29日,根据市级机关妇联《关于做好市级机关各直属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的通知》精神,高院召开机关妇女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任务。全院现有在职女干警139名,机关各部门推选出53名女干警代表参加了本次大会,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钱海玲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严格按照妇联章程和有关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直接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机关妇联执委7名,新当选的执委会委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机关妇联执委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妇联主席、副主席,并进行了委员分工。

   钱海玲副院长代表院党组向新当选的机关妇联执委表示祝贺,充分肯定了本届妇委会的工作业绩,并对新一届妇联班子做好新时期妇联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着力在法院改革发展中有更大作为。机关妇联要始终把自己的工作放到市委及院党组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设计、去行动,找准妇联工作的切入点,把握着力点,从工作细处彰显特色,在法院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二是要强化服务意识,着力在保障广大干警切身利益上有新的举措。机关妇联要带着责任去做妇女工作,带着感情去做妇女工作,带着爱心去做妇女工作,认真听取干警的意见建议,关心她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尽心尽力、千方百计为大家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化解矛盾,帮助她们排忧解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改革推动妇联组织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三是要加强妇联自身建设,着力在提高能力素质和班子建设上有新的成效。要把自身建设放在首位,紧紧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转变思想观念,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把机关妇联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具有号召力、吸引力的坚强集体,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我市法院改革发展贡献巾帼力量,以良好的政治风貌、奋斗姿态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周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