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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法院妥善执结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执行案
作者:徐婷婷   发布时间:2018-08-20 17:47: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北辰法院执行局法官卢立国妥善执结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依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天津华维斯特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恒大饮品有限公司除白砂糖及γ-氨基丁酸20%之外的原材料、包装材料损失费用共计1940931.73元,并将申请执行人存放于被执行人仓库的白砂糖145416KG、γ-氨基丁酸20%487.92KG,以及吹瓶模具一套返还申请执行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核实被执行人天津华维斯特实业有限公司负债累累,早已无力偿还金钱债务,承办法官遂把执行工作的重点放在返还库存货物上。但因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承办法官进入库房核实具体情况存在困难,使此案陷入僵局。此后经过多方寻找,最终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陈某取得了联系,多次做工作后,陈某同意配合法院工作。

  7月13日,承办法官与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人员共同到华为斯特的工厂现场进行清点与核实。因被执行人的仓库大门早已锈蚀,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与相关人员攀爬进窗户进入库房,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清点,对库存货物进行一一确认。后取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申请将库存的货物运走。因华维斯特公司尚拖欠部分工人工资,涉及运输的货物数量较多,运输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需要提前防范。承办法官与华维斯特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工人代表进行了协调,获得了对方的而配合与理解,确保执行不受干扰。

  8月6日,承办法官、书记员以及法警前往执华维斯特公司仓库,监督运输。经华维斯特留守人员、保安公司人员、恒大公司三方进行核对和清点登记,委托第三方运输。涉案运输的白砂糖近140吨,运了4大卡车,直至晚上八点半,才运输完成。执行人员克服了天气闷热、仓库空气不流通、蚊虫叮咬等困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