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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法院:七旬老人医疗费 法官亲自送上门
作者:尚彬彬   发布时间:2018-08-22 16:28: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北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拿到执行款后,两名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其送到身在养老院的申请人焦某某老人手中。

  老人年过七旬,含辛茹苦将孩子拉扯长大,年纪大后,行动不便,身体多病,需要经常去医院治疗,儿子不仅不承担赡养义务,更是将老人赶出家门,老人无奈只好起诉至北辰法院要求儿子承担医疗费用。经审理,北辰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承担申请人今后医疗费除医疗保险报销以后自行支付费用的50%。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申请执行人发生医疗费用共计4713元,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2356.5元,但被执行人没有按判决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于警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希望其主动履行赡养义务,承担老人相应的医疗费用,但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为确保老人顺利拿到医疗费,承办人果断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网络查扣,顺利将执行款2356.5元划拨。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身边又没有亲人照料,执行法官随即决定亲自到养老院,将执行款2356.5元送到老人手中。面对上门送来执行款的干警,老人激动地连声道谢,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