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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
作者:郭磊   发布时间:2018-08-23 15:46: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宝坻法院执行法官现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成功执结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

  2018年1月24日,高某某以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起诉李某某,要求依法分割同居期间共有财产。李某某辩称,二人同居期间的费用支出和财产购置资金全部来源于自己。承办法官结合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陈述以及提供的证据,作出如下判决:高某某与李某某同居期间拆建和装修的房屋归李某某所有,李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高某某折价款48000元,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高某某留置其家中的个人财产。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某拒不给付高某某财产折价款48000元,也不归还其个人财产。2018年8月21日,执行法官来到涉案房屋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认真做李某某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李某某认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主动归还了高某某留置其家中的个人财产,并给付了高某某财产折价款48000元,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