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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法院:银行存款被冻结 “老赖”主动来履行
作者:李石   发布时间:2018-08-29 14:04:42 打印 字号: | |
  “张法官,10万元赔偿款已经转到贵院执行账户,请查收,判决书的法律义务我已履行完毕,您受累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封吧!”8月27日上午,河东法院执行法官收到被执行人赵某发来的这样一条手机短信,一直未履行义务的赵某主动一次性付清了执行款。

  2017年4月,赵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随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赵某与李某对此事故负同等责任。李某出院后与赵某协商赔偿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遂将赵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赵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不履行给付义务。2018年7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联系被执行人,赵某拒绝配合法院执行。而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赵某名下的银行账户有15万元的定期存款,立即前往银行冻结了赵某存款中的10万元,并通知赵某应负的法律义务以及法律后果,如不主动履行将依法强制划拨。通话结束后,赵某甚是懊悔,凑齐10万元一次性给付了全部执行款。收到执行款后,执行干警及时解冻了赵某的银行账户,通知申请人到法院领取执行款。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历时不到一个月全部执行到位,受到了申请人的称赞。

  河东法院借助现代信息化手段,积极启用全国法院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执行干警只需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就能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各金融机构的账户情况,极大的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执行效率,维护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