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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伟:立志做一名法院中的钢铁侠
作者:南绍宝   发布时间:2018-09-20 17:14:50 打印 字号: | |
  靳伟,男,31岁,现任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2011年,24岁的靳伟进入静海区人民法院工作,2013年自审判庭转入执行局工作,2014年正式办理执行案件。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院的他一直牢记“崇德、尚法、博学、强警”的校训,尽管工作上缺少经验,但他意识到执行工作是与人对话的艺术,如何在矛盾双方之间调解,如何说服被执行人服判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如何准确把握执行的时机,如何掌握双方矛盾争议的焦点,都是他一直以来努力学习的。他把”多学、多看、多问、多做”作为工作信条,认真思考,勤于学习,在单位领导和同事的指导帮助下,他一步步成长。

  苦学知识 提高素质 在辛苦中寻找乐趣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法院所面临的各类案件矛盾纷繁复杂,所涉及的部门法律知识面广,对案件审理和执行的技巧要求很高。靳伟深知:执行岗位对个人综合素质要求更高,只有把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才能举重若轻,依法解决执行难题,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于是他抽出有限的休息时间,不断去调查研究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学习求索执行工作的规律,提升业务技能。

  执行法官承受的压力非常人所能想象,为了化解矛盾纠纷,他经常苦口婆心,不厌其烦,耐心劝导,争取让当事人达成一致案结了事;为了查明财产线索,他常常不分昼夜黑白,不畏寒冬酷暑,常年走南闯北,踏遍千山万水,争取申请人早日受偿;面对当事人的误解指责甚至是谩骂攻击,他敢于坚持原则,能够顶住压力,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在困难面前忍辱负重、临危不惧、迎难而上,可谓千难万险;面对繁重的任务和精准的要求,他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以心细如发、不差毫厘的标准,绞尽脑汁、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历经千辛万苦。

  讲求方法 无私奉献 认真办好每一件案子

  有人称执行法官有“四千万”,即:千言万语、千山万水、千难万险、千辛万苦。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执行法官,这“四千万”更形象概括了他的日常工作。

  几年来,靳伟以极大的责任心尽力办好每一件案件,他白天出去执行,接待当事人,中午或休息日时间加班加点起草审查报告,制作法律文书,确保每件案件能够及时执结或结案。在他心里,时刻记着一句话:“依法解决执行难题,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句话说得容易,做起来很难,在复杂的案件中如何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才是考验一个法官真正的办案能力。

  在其承办的一起探视权纠纷中,被执行人为我市某医院的医生,离异双方多年没有联系,在正常邮寄执行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文书后,被执行人并未按照传票载明的时间到庭接受问询。考虑到被执行人作为医生特殊的身份,为维护其在患者和医院工作中的形象,避免给被执行人和医院造成不良影响,不宜将传票等邮寄到医院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终于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此时的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坚持不让申请人探视孩子,通过法官的耐心安抚,示明探视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才逐渐稳定情绪,此时法官才了解到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已经离异十年,当时孩子尚在襁褓之中,申请人以婚后共同购置的房屋在离婚纠纷中应分得的份额一次性抵孩子所有的抚养费用,离异后的十年内申请人从未探视过孩子,而双方也已经重新组织了家庭,被执行人从未向孩子透露过还有一个亲生母亲,现在一家三口过的其乐融融,他不想宁静的生活被突然打乱,更害怕会给年幼的孩子造成影响。

  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孩子尚且年幼还在读小学,对于突然闯入生活的亲生母亲不知道能不能接受,幼小的心灵会受到冲击,为尽量减少对孩子成长造成的影响,法官决定先对申请人进行劝说,希望说服申请人能否在学校、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在不直接接触孩子的前提下完成探视。电话联系申请人后,申请人却表示自己并非不想探视孩子,她也有自己的苦衷,作为一个母亲怎么会不想见到亲生骨肉,她想与孩子相认并在以后弥补这些年欠了孩子的母爱。双方的考虑各有道理,如何在双方之间调解,如何在法律和人情之间找到平衡,如何想到一种折中的方法令双方当事人都满意,这让案件陷入了僵局。最终法官决定先对被执行人表明态度,孩子母亲的探视权是基于身份关系存在,不可被剥夺,被执行人应当尊重和理解孩子母亲的想法;另一方面劝说孩子的母亲,孩子对于突然出现的亲生母亲可能存在着排斥,更可能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法官提出在首次见面中申请人以阿姨的身份出现,与孩子进行短暂的接触,在以后的探视中逐渐增加探视的时间并在以后有了感情基础的前提下逐渐渗透身份关系。在法官耐心的说服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意向,并在和谐的氛围中完成了第一次探视,该案件中执行法官化身成了这两个家庭的医生,利用法律的“手术刀”,去除了夹杂在两个家庭中的心结。

  严谨细致 勤奋认真 将维护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

  在执行过程中,靳伟努力做到了“四勤”,即眼勤、手勤、口勤、腿勤。眼勤,就是善于观察、研究当事人的心理,从细微的变化中看透当事人的内心,查颜色,辩明真伪,留意被告的行踪、住所和财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手勤,就是勤于记笔录,反映案情的各个细节都记录在卷,为后期强制执行做充分的准备。口勤,就是耐心地宣传法律规定。靳伟每次外出办理案件都随身带着法律小册子,坚持在办案过程中多作被告的思想工作,寓教于案。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找出依据,说明利害关系,促使被告自动和解。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往往矛盾大,容易激化,他就引导当事人克服不良诉讼心理,化解矛盾,做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都满意。腿勤,就是经常走出去。案件审判和执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就能完成的,有些当事人白天找不到,他就得经常利用早、晚、周末等休息时间去找。早上人们在梦乡,他就已出发了,晚上有时堵人到深夜。

  今年正值决战执行难的攻坚之年,靳伟也是卯足干劲,全力以赴,在其承办的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中,原告韩某某受雇于被告从事装修工作,在被告刘某某承包的厂子里干活,在吊顶的时候不慎从脚手架上掉下来,先后住院两次治疗,花费各种费用共计11万余元,经多次协商未果。靳伟接手案件后,开始全面分析案情,制定执行方案,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执结此案。经过多次向被执行人做工作,被执行人同意与申请人协商解决,其前期态度较好,但是后期开始躲避执行,不如实申报财产,玩起躲猫猫。为打击这种行为,全力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靳伟着手准备材料,在全院没有移送拒执罪案例的先例下,他勇于探索,大胆尝试,深入研究了此罪的适用法律、定罪量刑等情况,后将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到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极大的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古人云:“欲不可纵,纵必成灾。”靳伟始终坚守一个信念——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无愧于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由于法官工作的特殊性,请客送礼、托人情等不正之风随时可能侵蚀法官。靳伟每年办理的案件很多,但他始终保持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他说:“我只想在执行岗位上,本着一名执行法官的良心,尽一份应尽的职责,做自己该做的工作。”

  漫漫执行路,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是默默无闻的奉献。年轻的靳伟拥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好思想,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案件,工作中踏踏实实,无私奉献,尽管执行工作坎坷峥嵘,也不能阻挡他为执行工作拼搏奋斗的脚步。自2014年至今,靳伟承办的所有案件无一人上访,在其办结的400余件案件中,很少采取拘传措施,采取拘留措施的案件更是不超10件,更多的是双方在其劝解下达成和解或撤销执行申请。奋战执行一线4年,他以勤勉的作风、朴实的情怀、扎实的工作,守护着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