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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法院:“老赖”两万块钱“买”拘留所待一天
作者:王哲   发布时间:2019-02-22 15:48:34 打印 字号: | |
  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一早,被执行人肖某的女友就赶到了南开法院,提出要为肖某支付执行款项,恳请法院解除对肖某的司法拘留措施,让其能够回家过节。

  肖某是南开法院正在执行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款仅两万元,肖某也“不差钱”,但经执行法官反复做工作,肖某就是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正月十四那天,肖某来到南开法院,执行法官从早九时到下午三时一直耐心对其释法明理。中午时分,因工作繁忙,执行法官未来得及吃饭,但得知肖某患有糖尿病,随即联系同事专门为肖某准备了糖尿病人能吃的午饭。即便如此,肖某的态度仍然十分嚣张,还提出一个所谓的“还钱方案”,要分三年还齐两万元,极不配合法院工作。当日下午,肖某的女友驾驶豪车来到法院,在大厅里大声叫喊,甚至还拨打110报警。经再三教育无果后,执行法官当场宣布对肖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在送入拘留所之前,法院带肖某去体检过程中,其女友还驾车尾随执行干警车辆,企图妨碍执行工作。

  然而,仅过了一天,正月十五一早,事情出现了反转。肖某女友再次来到南开法院,不仅表现与前一天判若两人,还主动为肖某还款。而拘留所内,肖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鉴于肖某主动履行义务的情节及认错悔过的态度,南开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肖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