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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审判区:小案子上下大工夫
作者:史长江   发布时间:2019-03-01 16:27:44 打印 字号: | |
  日前,塘沽审判区审监庭审结一起小额民间借贷纠纷,经过审判人员劝说,被告在外地通过手机支付偿还借款、利息和诉讼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向原告傅某借款16000元。被告有意躲避债务,审监庭收案后通过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都无法成功向被告送达。书记员刘帅不厌其烦地电话联系,接听电话的人一直不承认她就是被告本人,坚称是被告的朋友。刘帅在电话中对她摆事实、讲道理,告知其作为97年出生的年轻人要珍惜个人信用,避免躲避债务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等。被告王某最终提供了其在福建省的地址,虽然王某没有提供具体的门牌号,但刘帅按照该地址迅速进行邮寄,该邮件被被告本人签收。

  该案定于2019年2月28日下午13时30分开庭,但被告没有到庭。承办人在等待被告的期间,向原告了解案情,询问被告是否偿还过借款,原告称3天前他收到了一笔16016元,但不确定是被告偿还款项,必须由被告提供还款的凭证,并且其坚持要求利息和诉讼费。承办人电话联系被告,接通电话后被告不说话,承办人迅速告知其现在要确认的事实很重要,请她务必配合。被告在电话中确认其向原告支付16016元,对于原告主张的利息和诉讼费她不同意,承办人向她解释利息的法律规定、计算方法以及不支付的后果,最终她同意手机支付利息400元及诉讼费100元。被告在转账后将支付款项的截图发送给书记员刘帅,原告最终确认收到借款本金、利息和诉讼费,办理了撤诉。原告表示,对于该案能快速审结、收到还款感觉很意外,并且对承办人和书记员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