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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各基层党组织召开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
作者:陈宇华   发布时间:2019-03-25 16:11:38 打印 字号: | |
  按照和平区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和平法院机关党委的工作安排,近日该院告申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党支部等先后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该院督导组派员分别深入各支部参会督导,和平法院党组成员翟鑫国,和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庆超分别深入联系点进行现场督导。

  按照《中共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告申庭等党支部认真进行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召开支委会等会前准备工作,为开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随后,各支部先后召开党员大会,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目标,聚焦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切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各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动全体党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查实自身在坚持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坚决克服好人主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摆在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起到了“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的作用,确保每一名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后,和平法院各支部按照机关党委的部署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