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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梅:智慧办案 柔情释法
作者:闫晓茜 徐江 付文华 马士雯   发布时间:2019-04-12 16:37:09 打印 字号: | |

“普通民事案件牵涉个人利益,在法律准绳内,善于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虑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他们的矛盾。”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诠释出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法官刘玉梅作为一个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基本出发点。基于此,她二十多年如一日,理智与情感并重,创新与真心并存,在工作上取得了亮眼的成绩。


由于工作优异、业绩突出,她荣获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优秀干警”、天津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天津市十大优秀法官、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多项荣誉。2012年当选天津市第十次党代会党代表,2016年当选南开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党代表。她所带领的部门荣获过天津市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和集体三等功。

 

开拓创新勇于探索 做工作上的铺路人

 

 

成为学习型、智慧型法官,是刘玉梅始终追求的目标。知识和经验的日积月累,为她准确、高效地处理各类民事案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让她能够更加游刃有余地应对工作方面的变动和挑战。

 

2017年年底机构改革,刘玉梅调到社区一庭工作,2018年更名为民四庭。民四庭的定位是速裁庭,负责交通事故纠纷、金融借款纠纷、物业合同纠纷、消费者维权纠纷四大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这四大类案件近年来数量迅猛增长,为了妥善化解诉讼纠纷,刘玉梅动起了脑筋。

 

 

根据类型化案件需集中送达、集中审理的特点,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刘玉梅在庭里组建了“金融借款案件团队”、“物业纠纷团队”和“消费者维权案件团队”等多个专业审判团队,包干负责类型化案件的专门审理工作,打造类型案件专业化审判新模式。物业服务合同案件、消费者维权案件,均采取小额诉讼程序,一天安排六七个,甚至更多的庭审,几乎是民四庭办案法官每天的工作常态。对于同一原告、相同类型的案件,在送达、庭审、证据交换进行统一安排、统一做法,并统一裁判尺度,大大缓解了法官的审判压力,也提高了审判效率。2018年,民四庭收案7169件,审结7154件,结案数占全部民事案件的44.7%,调撤率达66.95%,审理天数从以往的40天下降为26天,成绩斐然。

 

除了完成类型化案件的审判外,刘玉梅还带领民四庭积极探索诉调对接的创新举措。聘请专职调解员,利用天津高院网上调解平台接收案卷材料参与调解工作,还采取调节诉讼费的方式鼓励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2018年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化解纠纷482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未雨绸缪也是刘玉梅的工作理念。根据往年的案件情况,她还主动出击,在年底和年初与金融机构召开沟通协调会,预判接下来的案件情况,同时对他们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比如现在很多借款人找不到,就建议他们是不是签合同的时候把送达地址落实。”这样的诉讼指导给银行提供了很多业务支持。

 

正是由于刘玉梅的大胆管理,担当作为,带领民四庭创造了新业绩。民四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的经验被《天津法院简报》刊登,供全市法院借鉴。“我来到民四庭的时候,他们已经有了很多成绩。”她谦虚表示,“我只是根据以往经验进行了一个总结。”虽然说得云淡风轻,但这亮眼的成绩背后是她的不懈努力,是勤勤恳恳的伏案工作,是夜深人静后的加班加点。和诉说其中的艰辛相比,她更愿意分享成功的秘诀:“累在前面,甜在后面。把什么事都做在前面,前面规划好,就像一列火车,想让火车跑得顺畅,必须得先把轨道铺好。

 

耐心诚心换百姓信心 将心比心助司法公正


 

在宏观上把控,从未来的工作进行预判,刘玉梅似乎是一个充满理性思维方式的女法官。但实际上,在面对当事人的时候,她从来都不缺乏同理心和细腻的感受性。


当事人来到法院,往往都带着情绪,如果法官缺乏耐心和尊重,会更加激化矛盾。在刘玉梅曾经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原告王大爷患有糖尿病,被撞之后,小腿骨折的伤口始终好不了,卧床已经近三年之久。被告李某虽然是全责,但对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争议特别大,认为伤口不愈合是对方糖尿病的原因,不是他的责任。王大妈作为王大爷的代理人,在调解时当场情绪失控。她不停地哭诉这三年来,病人的痛苦和自己伺候病人的痛苦,这期间被告数次想要打断她,却被刘玉梅制止。“后来我跟李某说,一个人伺候卧病在床的病人三年,心里是有很多委屈的。你不让她都说出来,这案子没法儿解决。”一个多小时之后,王大妈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李某的坚决态度也被王大妈的不幸遭遇软化。刘玉梅又语重心长地给李某分析原告的病情,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因为心里装着人民群众,刘玉梅在工作中总是以最耐心、谦和的态度公正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总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之内,真心实意为当事人着想,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去年的一起案子中,侄子王某因为爷爷的一套房产,将叔叔王某某告上法庭。老人的孩子签署了一份协议,将老人的一套房产改至王某某名下,但老人离世后,房产为王某与王某某平均分割。但老人去世后,房子拆迁,王某某将拆迁费一百万元据为己有。由于是口头遗嘱,这样的家庭纠纷很难调解。被告则称原告的说法都是他编造的,房子拆迁时自己还添钱买了产权。他同意调解,但只能给原告十几万元,说自己没钱。老人已过世,房屋也已拆迁,双方各执一词。


案件随即进入胶着期,为了让这个案子能够公平公正的解决,刘玉梅对证据进行了非常详细的审查,还找到原告在外地的姑姑提交视频资料,证实家庭协议的真实性,又对该房产的产权变化、补偿款的细节进行了调查。


再次开庭,刘玉梅胸有成竹,判被告将拆迁补偿款的一大部分给原告。被告不服,上诉后依然维持原判。刘玉梅坦言她想到了被告会上诉,但对维持原判很有信心。“解决了一个很难的案子感觉很痛快,很有成就感,感觉像解出了一道很难的题。”刘玉梅说道,“还是那句话,把该做的工作做在前面,做扎实,不管后面遇到什么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2018年,刘玉梅本人独立承办案件426件,参加合议211件,共完成案件637件的审理。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的铮铮誓言,把女法官特有的温暖和柔情倾注到案件处理的每一个细节,用自己的爱与奉献感动着每一个被接待的当事人,将司法关怀真正落实到老百姓心坎儿上,谱写出曲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新作为之歌。

来源:天津政法报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