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一中院公开庭审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作者:袁惠杰 王少兵   发布时间:2019-06-26 17:00:30 打印 字号: | |
  6月24日,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一中院刑一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马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法制日报、天津电视台等8家媒体记者及南开区鼓楼街道天越园、尚佳新苑、铜锣湾等9个社区群众代表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28日,被告人马某某携带毒资30万元到山东省聊城市外环线附近收取从被告人张某某处购买的甲基苯丙胺(冰毒),返津后在其住处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扣押白色粉末状晶体一袋981.663克。后公安机关控制马某某再次从张某某处购买甲基苯丙胺,在交易时将张某某抓获,当场扣押白色晶体粉末993.678克。

  最后陈述阶段,二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王彦接受了媒体采访,介绍了当前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以及对于累犯、再犯依法从严惩处的法律规定和审判政策。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