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宝坻法院:房屋合同引纠纷 对症下药息“战火”
作者:唐为薇   发布时间:2019-07-11 16:50:18 打印 字号: | |
  一起时间跨度长达4年的纠纷,双方矛盾不断,毫不退让,且看宝坻法院法官如何平息“战火”,并获得当事人肯定。日前,宝坻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合同纠纷案,当事人满怀感激,送来锦旗致谢。

  2015年10月20日,被告张某购买了原告史某的三间平房,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仅从史某手中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添附了一部分房屋后,张某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转手卖给了第三方,但史某不知何故拒不配合过户,导致房屋没有成功卖出,张某因此赔偿了第三方的部分损失。自此,张某和史某结下了梁子。

  2018年,该房屋因涉及拆迁确权,张某因为不是史某所在村的集体成员,所以房屋无法登记在张某名下,此时,史某起诉要求张某返还房屋,并退还张某购房款6万元。张某认为自己先后为该房屋花费早已超过6万元,遂提起反诉,要求史某退还6万元购房款的同时,给付6万元的利息和房屋添附部分的折价赔偿。双方围绕房屋添附部分的价值争吵不休,均要求对此进行鉴定。

  因考虑到双方对抗激烈、矛盾尖锐,同时鉴定会导致案件审理期限过长,加剧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把脉会诊、对症下药,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组织双方进行了三、四轮沟通,终于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事后,张某专程来到宝坻法院,为承办法官送来一面印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