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坻法院合议庭法官妥善化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中,原告鄂某通过天津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万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向其支付了定金5万元。然而,在约定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手续当天,被告万某自行毁约并将房产转移登记在其妻子被告王某名下。两年来,这一纠纷始终未能得到有效化解。
合议庭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认真查阅卷宗,研习案件争议焦点,罗列证据与待证事实,并对案件的处理方法与技巧详细地进行了商讨。最终,庭审中,主审法官充分把握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长达两年之久的纠纷,自立案之日起,仅用时两个星期便成功化解。
有人说,法律是冰冷的,是凝重的,是无情的,对每一个以身试法的人都毫不留情。然而,在民事审判中,其实更多的是要倾注法官的热情,来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怨气与不平,从这一点而言,法律不是冰冷的,而是有温度的。合议庭主审法官充分把握原当事人利益,为当事人着想,公平、高效化解纠纷,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力度,也传递了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