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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20年零投诉、零信访,这个法官如何做到的?
   发布时间:2021-01-25 10:43:22 打印 字号: | |

刘斌,现任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任法官以来,面对逐年增加的案件数量,刘斌同志不断自我加压、挑战极限,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2041件,执行案件316件,刑事案件535件,平均审理天数仅32.3天。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服判息诉率94.5%,全部案件零投诉、零信访,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同志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优秀法官、感动西青十优人物、西青好青年,并荣立个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1次,作为火炬手参加了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火炬传递仪式。

一、政治坚定,认真践行初心使命

多年来,刘斌同志始终坚守在基层审判一线,保持着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作为一名党员干警,该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热爱本职工作,为人正派,模范履行一名法官的光荣职责。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任劳任怨,时时事事起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承诺。


二、勤勉好学,锤炼过硬业务能力

在司法新常态下,法官学习能力的提升,学习习惯的养成,学习方式的改进是履职的必修课。作为青年法官,为锤炼过硬业务能力,刘斌同志始终将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作为自己生活的新常态,努力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同时,为进一步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他还虚心向周围的同志学习,不断丰富办案经验和审判技巧。任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期间,刘斌同志作为主要起草人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交通事故类型化案件标准化审判文本,对立案、送达、开庭、裁判中的共性问题逐一规范,并制成课件供法官使用。该课件得到兄弟法院一致好评,并被天津市版权局予以版权登记。


三、公正司法,恪守高尚职业道德

“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官的奋斗目标和价值追求,也是刘斌同志心中永恒不变的坚定信念。“一个法官一生中可能审理几千件案件,但一个当事人一生中可能只进法院一次。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好,真心对待每一名当事人,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刘斌同志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2018年他办理的于某交通肇事案件,附带民事被告保险公司拒不出庭。为了让被害人尽快拿到赔偿,刘斌和被害人、被告人家属一起赶到山东潍坊,找到保险公司上门调解。数九寒冬,调解结束已经是深夜,为了不耽误第二天开庭,他又连夜赶回了天津。他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情系百姓,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暖。


四、勇于担当,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党和人民把崇高的审判权赋予了法官,是对法官的高度信任,所以法官也要用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来担负起这个使命,刘斌同志是这样理解“法官”这一职业的,也是这样去履行法官职责的。他所在的刑庭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庭和法官人均收案数在天津市各基层法院均位居前列。刘斌同志2017年2月份自民事审判庭调任刑庭后,共收案581件,为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高质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他利用一切时间抓紧学习、抓紧办案,下班后和节假日加班加点、废寝忘食已成为他工作的常态。面对日益激增的案件数量,作为副庭长,他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主动承担起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重任,先后审理了穆某某故意杀人、梅某某集资诈骗等多起大案要案。2017年他审理的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人员达千人,他在审判过程中始终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做好答疑工作,稳定当事人情绪,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努力化解矛盾,维护好社会安全稳定,使案件稳步进行。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刘斌同志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投身抗疫一线,下沉到社区值班值守,高标准完成了测量体温、信息登记、巡查防控等工作。为了不耽误办案,他主动要求在社区值夜班,白天时间到单位加班研究案件、整理卷宗、写判决,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当事人开展调解,努力在疫情期间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五、严于律己,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清正廉洁是群众认同司法的基础,是公正司法的保证。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刘斌同志严格以法官职业道德为准则,指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他都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始终坚守法官职业操守,决不让司法的天平倾斜,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靠人格的力量和道德的典范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信赖和尊敬。同时,作为廉政监察员,刘斌同志在树立自身清正廉洁良好形象的同时,协助部门负责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与年轻干警谈心谈话,并时刻提醒年轻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直,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部门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刘斌同志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将全部的热情投入到其热爱的审判事业中,用切实的行动践诺着一位人民法官在天平下的诤诤誓言。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