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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驻校园 为青年少披上法治“铠甲”
作者:刘永攀   发布时间:2021-03-09 09:12: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津南法院告申庭受理一起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该案系一未成年学生在体育课上受伤,与同学及学校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后三方经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一致意见,津南法院经审查后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促成该纠纷就地化解。

2020年12月,小学生张某与李某在上体育课时参与“拉手跑”活动,活动中遇到障碍物,张某躲闪不及碰撞到障碍物后摔倒,并导致门牙脱落,因赔偿问题,两方学生家长及学校一方产生争议,张某的家长认为孩子是在上体育课期间受伤,学校理应承担责任,同时,两个孩子一起参加活动,另一方也应对张某赔偿。

校方随即求助于津南法院派驻在该校的“法官工作站”以及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在该校的“调解工作室”。了解到三方纠纷的基本事实后,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立即组织三方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深入了解张某一方的实际损失、心理预期;另一方面给学校和李某家长讲清相关法律规定和拒绝赔偿的法律后果,调解员综合运用情理法力争打开调解突破口。经过几轮的调解,张某家长仍然不接受调解方案,要求诉讼解决。调解员随后与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充分研讨,决定由法官提前介入,于是,在津南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法官与调解员开始了一场“联合调解”。法官着重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权益保护以及教育机构安全保障义务履行、诉讼成本等方面给三方充分释法明理,最终张某家长打开了“心结”,接受了赔偿方案。调解员为三方出具了调解协议,三方当场申请司法确认。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津南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多举措切实减少诉讼增量的一个缩影。自2020年10月,津南法院针对涉少年纠纷的特点,建立驻校园“法官工作站”以来,该院共开展法律咨询20次,指导调解18次,化解纠纷9件。

通过“法治公开课”、法律咨询、调解纠纷等活动对各类纠纷充分预判预警、抓早抓小,健全未成年人相关纠纷源头预防机制,与属地调解组织有效衔接,津南法院坚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暖心便捷的司法服务送到“校门口”。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