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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他是如何从上百条线索中找出400万的?
作者:吴玉萍 孙富妮   发布时间:2021-06-16 09:06: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申请执行人天津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老王来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中心办理领款手续,他紧紧握着执行局干警田宝辉的手表示感谢。“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您居然真的做到了!”

田宝辉对这起案子也是印象深刻。“这是我工作七年来遇到的最‘费力’的一件案子”。400余万元执行款,关系着数十名职工工资的发放,有100多条毫无头绪的线索,用了两年时间核查,三个月给第三人做思想工作,跨越数省,行程一千多公里。”

2018年,田宝辉接收了一起关于天津某公司与南通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本来以为这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执行案件。立案之后,申请执行人多次催促执行。原来,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未支付这笔400余万元的款项,导致其无法正常支付职工工资。

在核实申请执行人所述属实后,田宝辉意识到这起案件的重要性,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提起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查询。然而,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案件一时间陷入了僵局,申请执行人情绪激动。田宝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最终稳定了申请执行人的情绪。申请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及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一周后,申请执行人再次来到法院,提交了一份三页纸的财产线索明细,但他却半信半疑地问,“法官,您真的会挨个核实吗?”

田宝辉接过材料一看,才明白申请执行人为什么会有疑问。这份明细一共提供了被执行人可能存在的100多条债权线索,有的财产线索甚至连第三方的联系电话和具体地址都没有。面对眼前杂乱模糊的财产线索,田宝辉冷静下来,整理思路,逐条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将所有线索进行分类,并通过电话联系、邮寄函件、现场走访、委托查询等多种方式逐一进行核实,最终初步确定了具有可执行性的债权。

但由于这些财产线索对应的第三人包含政府、国有企业、上市企业等,所在地涉及十几个省市自治区,因此共历时两年之久,田宝辉才最终确定了被执行人在北京的一家可执行到期债权。

由于涉案的单位在北京,又正值疫情期间各地防控措施严格,案件迟迟得不到推进,田宝辉心里万分着急,多次以电话形式与该单位进行沟通。

当听到北京防控级别下调后,为了让数十个职工尽早拿到工资,在严格遵守防控条件的前提下,田宝辉多次往返北京给第三人做思想工作,最终耗时三个月,第三人主动将400余万元的款项汇到法院账户上。

目前,400余万元执行款已经全部顺利发还。这起历时近三年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6.16第6版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