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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中共中央发布表彰全国“两优一先”的决定
法院系统“全国优秀共产党员”5人 “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
作者:沈圆圆   发布时间:2021-06-30 09:23:12 打印 字号: | |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党中央决定授400名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300名同志“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499个基层党组织“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其中,法院系统5人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人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4个基层党组织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党支部,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直属机关党委,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6.30第3版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