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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迎辉:专断“难缠”“棘手”案件
作者:高锴 张倩如 范爱红 韩震   发布时间:2021-08-04 15:05:37 打印 字号: | |

31岁的张迎辉,201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北辰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现为该院告申庭三级法官。



在法院信访接待岗位工作六年多,张迎辉尽责担当,任劳任怨,架起了法院与来访群众之间的桥梁,妥善处理了大批信访案件,保障了群众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翻开他的个人履历,2017-2020年在岗位上均为考核优秀等级,2019年因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被北辰区委组织部记个人三等功。



顾大局,用真心对待来访群众


在告申庭工作,意味着张迎辉经常会遇到一些带着棘手案件来访的群众,这类案件争议点多、矛盾尖锐,一旦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

但在张迎辉眼中,很少有棘手的案件或当事人让他为难。他说,“难缠”是一种信任,“棘手”更是一次考验。对于来访群众或家长里短式的倾述,或情绪激动的控诉,亦或是失去理智下的谩骂,张迎辉始终做到耐心倾听安抚,细致释法答疑,以真心对待来访群众,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群众。

年过七旬的老太孙某,曾有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被儿子侵占,为了讨回这笔钱,老人将对方告上法庭,虽然胜诉了,但是由于儿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加之有意躲避,执行款迟迟没有到位。

对此,心怀不满的孙某多次找到法院“施加压力”。张迎辉获悉此事后,一次次耐心地给老人释法说理,当看到老人生活困难,多次自掏腰包,买去各种生活用品,登门看望。

天冷了,送去羽绒服,天热了,送去电风扇。无私关怀老人的同时,他和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也在抓紧落实着“执行工作”。2020年,迫于法院压力,老人的儿子终于给付了拖欠的执行款,老人逢人便说,“张法官真好,我从心里感谢他!”


优调解,当庭履行解心结



有人说: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就是和稀泥,不仅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极有可能做的都是无用功,是典型的“费力不讨好”。但张迎辉却对这项工作有着不同的认识,他认为,调解是用感情去调解、用法律和道德做脸面,自己多费点事,老百姓的心结解开了,皆大欢喜的结果才是最想看到的。

2019年4月,告申庭受理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原本和睦相处的兄弟姐妹三人,因为父母亲去世后遗留下的一套房产,多次发生矛盾,最终诉至法院。

“一直是我照顾老人,房产的大部分价值应该归我……”“都是子女,应该平均分。”在诉前调解环节,三名子女各有各的理,互不相让,昔日的亲情眼看分崩离析。

考虑到三方当事人血浓与水的事实,张迎辉组织他们进行了面对面耐心的调解工作,从法理情理方面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说服劝导工作,经过一上午的调解,三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其中一方继承房产,并出钱补偿给其他两方。

为了避免猜忌,张迎辉还在约定了当场履约的时间,在他的主持下,被告向原告支付了房屋折价款,三方当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扶弱者,司法救助纾民困



司法救助是对司法机关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救助的制度,是保障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途径。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张迎辉和同事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彰显人民法院的民生关怀,传递司法为民的暖心温度。

李某系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因劳动争议于2015年诉至法院,后因李某对其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及检察监督程序均未支持其相关请求,李某未能获得工资报酬。



多年来,李某委托自己的哥哥一直在为自己的案件“奔波”,张迎辉在告申大厅接待来访人后,积极倾听,并与李某及其亲属取得联系,后上门走访,释法答疑,在得知李某身患残疾,经济十分困难后,主动告知其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耐心具体地向他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及申请所需材料。

2021年4月30日,李某向法院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接到材料当天,法院告申庭、行政庭迅速审查,及时受理,当天即走访了李某所在社区居委会,对李某的案件情况及家庭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了解到李某为二级肢体残疾,如今又身患疾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最终为李某争取到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考虑李某身体原因不方便来法院领取,张迎辉亲自将救助款项送至李某家中。

拿到救助金的李某深受感动,明确表示心结已经解开,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至此,该起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谈到今后的工作,张迎辉表示,铭记法官的职责,为人民鞠躬尽瘁,自己的心愿也很简单,只要“群众满意,我就高兴”。

 
来源:《天津政法报》2021.8.4第3版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