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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刑一庭法官进社区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作者:张枝涛   发布时间:2022-04-27 09:15:24 打印 字号: | |

《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2021年12月24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要保证。

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这部法律,使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有切身感受,结合正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于4月22日上午走进南开区昔阳里社区,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及居民代表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专题宣讲。

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杨晨从《反有组织犯罪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亮点和创新、法律中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重点问题等,结合扫黑除恶斗争中的真实案例进行了解读,并与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居民代表就关心的问题及如何实现常态化普法宣传等做了交流。

这次宣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用生动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话语阐释专业的法律问题,使广大社区群众及时了解新出台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对于鼓励群众用好法律武器,积极同黑恶势力做斗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产生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