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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法院高效化解涉农纠纷 不误农时护航春耕
   发布时间:2022-05-17 10:52: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宝坻法院高效化解一起涉农纠纷案件,既充分保障了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利益,也保护了土地承包经营人的权益。

2022年3月,马某与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该村土地588.63亩用于种植水稻。合同订立后,马某依约交纳了土地承包费。3月底,马某对承包地进行平整时,该村村民李某等以未委托合作社对外流转土地经营权为由,阻碍马某正常耕种。马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认为本案属经济纠纷,建议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马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合作社订立的土地流转合同,并要求合作社退还承包费、承担违约责任。

4月20日,承办法官查阅卷宗时,注意到距水稻插秧只有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按照审判程序等待处理结果,势必会耽误农时,错过插秧的最佳时机,无论哪一方胜诉都将造成巨额损失。为了不误农时、降低损失,承办法官协同审判庭干警,联合大白庄法庭,多次实地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及时与合作社所在地党委政府沟通。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动协调、积极沟通,整合联动调解力量,与法院形成“司法+行政”的有机结合。经过多角度释法析理,调解工作获得各方当事人和群众的认可,最终及时化解纠纷。马某得以安安心心耕种土地,村民的利益也得到了充分保障。

在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中,宝坻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路举措,着力提高为民司法服务水平,严格公正司法,积极践行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切实高效的司法作风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