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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报】和平区法院聚焦小标的案件 集中执行保民生
2天执结30余件小标的案件
作者:闫晓茜 陈宇华 张钧皓 李彤珊   发布时间:2022-06-20 10:00:25 打印 字号: | |

6月15日、16日,和平区法院连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选取涉民生、金融的小标的案件,采取集中传唤、拘传、强制扣押车辆、强制腾房等措施,顺利执结30余件案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行动中,法官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根据案件情况耐心做好执行和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在一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王刚(化名)被传唤至和平区法院。他始终强调自己的公司因疫情无法正常经营,其名下房产、车辆均已抵押给银行贷款,无法还钱。实际上,承办法官仝玉林在前期工作中了解到,王刚平日里生活水平不低,并不像他所说的没有偿还能力。于是,法官换个角度,提出由另一名被执行人,即借贷合同的保证人赵亮(化名)偿还借款,如有必要可拍卖其房产。赵亮是王刚的内弟,当法官提出这一方案后,王刚面露难色,犹豫再三,最终承诺以分期的方式还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在6月15日的拘传行动中,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刘丽(化名)让其年近九旬的老父亲堵在家门口,企图阻拦执行干警。法官石张兵对老人耐心劝说,安抚其情绪,在保证老人安全的情况下,最终将刘丽带回法院。到法院后,刘丽声称自己不服判决,却又说没收到过判决书,说法前后矛盾。当承办法官宋松询问其名下财产情况和配偶情况时,刘丽说自己和配偶分居已久,不知是否已经离婚。面对刘丽的故意拖延,法官没有跟着她的“节奏”走,而是选择让她冷静思考。“不管你怎么闹,怎么抗拒执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都是你唯一的选择。如果你再不配合,我们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法官说道。

见法官态度坚决,刘丽的态度逐渐缓和下来。当天下午,其妹妹得知她在法院,当即表示愿意帮她还钱,并很快将钱款汇到了法院的对公账户。刘丽也当庭写下了具结悔过书,对自己当天的行为追悔莫及。

6月16日,承办法官宋松、廖文旭兵分两路,对涉银行贷款类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抵押物扣押。在扣押其中一辆车时,廖文旭将被执行人孙鑫(化名)传唤到执行现场后,依法向其出示了证件,并宣读了扣押车辆的法律文书。孙鑫看到现场有媒体后,情绪激动。廖文旭向其说明,法院的执行工作公开透明,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孙鑫将车内的个人物品收拾完毕后离去。

和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董韬介绍,此次行动选择了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如进入执行程序后极度不配合法院工作、态度恶劣的,有执行能力却用疫情当借口,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此次行动不但有力打击了这些‘老赖’,也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同时,我们还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做好执行和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两天的执行行动中,共拘传、传唤被执行人20余人,清腾房屋面积214.39平方米,强制扣押机动车6辆,执行到位标的额155万余元。

 
来源:《天津政法报》2022.6.20第3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