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聚焦
【天津日报】和平区人民法院集中执行一批“老赖”
作者:叶勇   发布时间:2022-06-29 09:33:25 打印 字号: | |

日前,和平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一批涉民生、金融的典型案件,通过采取集中传唤、拘传、强制扣押车辆、强制腾房等措施,30余件案件被执结。

承办法官仝玉林介绍,在一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王刚(化名)被传唤至法院后,始终强调公司因新冠疫情无法正常经营,其名下房产、车辆均已抵押给银行贷款,无法将钱还给申请人。实际上,王刚平日消费水平不低,疫情影响等都是狡辩。法官提出由另一名被执行人,即借贷合同的保证人赵亮(化名)偿还借款,如有必要可拍卖其房产。“赵亮是王刚的内弟,当我们提出这一方案后,王刚面露难色,最终承诺以分期的方式还款,并与申请人本人达成和解协议。”

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董韬介绍,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传唤被执行人20余人,清腾房屋面积214.39平方米,强制扣押机动车6辆,执行到位标的额155万余元。

 
来源:《天津日报》2022.6.29第6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