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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开审理
【每日新报】新型毒品走私案
作者:常健 魏源  发布时间:2022-06-29 09:39:06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走私新型毒品案件。

据介绍,被告人张某从境外卖家处购买“咪达唑仑”,并以“除皱针”的名义从德国邮寄经天津入境。公安机关在其签收包裹后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咪达唑仑”注射液10支。经称量,注射液净重30.81克。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张某的上述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向天津市三中院提起公诉。

庭审围绕事实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依次展开,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权利,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法官表示,该案中的咪达唑仑属于受管制的麻醉、精神类药品,同时兼有毒品、药品两种属性,因其具有催眠、镇静、抗焦虑等相关特性,往往被不法分子利用,在加工后成为俗称的“听话水”“失忆水”等。这类药品具有双重危害。一方面过量吸食、饮用可能产生依赖性,导致昏迷、呼吸暂停甚至死亡;另一方面,服用者昏迷后可能面临被抢劫、强奸的危险。

 
来源:《每日新报》2022.6.28第5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