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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三项举措完善涉军审判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07-25 16:37:42 打印 字号: | |

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2018年以来,天津法院始终坚持把涉军维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不断完善涉军审判工作机制,创新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举措,积极回应军队和军人军属的司法需求,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快捷高效审理各类涉军案件1400余件。

健全涉军维权工作联动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若干规定》,推动涉军维权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与北京军事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军地法院司法协作工作的意见》,从调查取证、委托送达、司法救助、业务培训等方面,加强军地法院之间的司法协作,实现了军地法院政策相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质增效,合力服务军队改革和国防建设。加强与驻津部队的联系沟通,建立军地联席会议、涉军案件信息通报、重大涉军案件督办等制度,共同研究和解决涉军纠纷中遇到的问题。全市法院积极开展庭审观摩进军营、法律咨询进军营、法律培训进军营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部队官兵依法维权意识和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能力。

畅通涉军维权诉讼渠道。全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同时采取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开设假日法庭等方式,方便军人军属参加诉讼,及时就地调处涉军纠纷。涉军案件较多的法院开设了专门的诉讼服务热线,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举证指导。加大涉军案件执行力度,裁判文书生效后,及时向部队和军人军属释明有关法律规定,指导其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确保涉军案件优先执结。对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加大诉讼费缓、减、免力度,充分保障军人军属的诉讼权利。

全力推进涉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的对接,努力把涉军纠纷化解在诉前。设置“涉军调解员”,从特邀调解员名册中选取有从军经历的调解员和有处理涉军纠纷经验的专业律师组成调解队伍,对于能调、可调案件一律推送至调解队伍进行调解,平和稳妥处理纠纷。对于重大涉军案件,积极协调部队政治机关形成合力,探索引入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努力实现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