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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大棚承包户、合作社 一场纠纷涉及三方利益
【天津政法报】蓟州法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解纷
作者:范文澜 朱笑浓 赵国强   发布时间:2022-08-10 09:24:26 打印 字号: | |

连日来,蓟州区法院深入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深化诉源治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扩大“无诉讼乡村”试点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推动纠纷止于未诉,化于萌芽。

近日,蓟州区法院马伸桥法庭联合西龙虎峪镇司法所,解决了79户农户与合作社、合作社与18户大棚承包户之间的土地承包费纠纷。

2020年至今,西龙虎峪镇某农作物合作社拖欠发包方79户农户承包费3年之久,涉案几十万元。马伸桥法庭诉前调解团队接到案件后,一方面与西龙虎峪镇司法所联系,第一时间入村入户详细梳理承包费情况,并到农户大棚实地走访,另一方面,与合作社积极沟通了解案情。

法院干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化解纠纷。合作社一方称,愿意给付承包费,但由于涉案标的额较大,无法一次性给付。最终,双方约定分两次将承包费付清。

因涉案当事人距离法庭路程较远,为了便于纠纷解决,承办法官一大早便来到该村村委会,为农户办理司法确认手续,确认双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在与合作社调解沟通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合作社承包土地后又将土地转包给大棚承包户,受疫情影响承包户经营受损,已经两年未能按时向合作社交付承包费,导致合作社资金短缺无法向农户及时履约。

为了保证农户的承包费及时到位,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法院干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又与大棚承包户挨家挨户联系,多次到村委会沟通谈话。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大棚承包户承诺10日内给付合作社拖欠的承包费。

近日,法院干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村委会,协助合作社当场为农户兑现承包费。同时,18户大棚承包户也将承包款依约给付合作社。

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情复杂,处理起来非常繁琐。最终,79户农户、18户大棚承包户,以及合作社三方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化解纠纷,一方面减轻了群众的诉讼负担,节约了司法资源,维护了辖区稳定,另一方面,法院干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主动为合作社解决大棚承包户拖欠承包费的问题,彻底化解了纠纷。

近年来,蓟州区法院持续推动“无诉讼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优势,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天津政法报》2022.8.10第3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