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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公正 高效便民 预防优先
人民法院报:天津多部门协同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和风险防范
作者:吴玉萍   发布时间:2023-06-19 16:39:40 打印 字号: | |

如何发挥多方联动作用,妥善化解金融纠纷?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凝聚和发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和金融的新需求,深入推动天津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共建金融纠纷解决新格局。

《意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和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明确了“依法公正”“高效便民”“预防优先”的工作原则,强调将重点做好推广在线调解平台应用、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纠纷化解模式、加强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大专业支持、开展风险排查、召开联席会议等八个方面工作。此外,为确保多方联动,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风险,各方还将强化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宣传引导。

《意见》的出台,是天津高院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天津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意识,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和服务保障市委“十项行动”,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服务金融改革,将党中央、市委关于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落地落细,通过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助力金融业依法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3.6.17第1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