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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与北京军事法院联合签署意见
作者:吴玉萍 李飞   发布时间:2023-08-02 09:09:25 打印 字号: | |

8月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军事法院联合签署《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司法协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军地法院司法协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意见》共三个部分,细化为11条具体举措。《意见》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充分发挥军地法院职能作用,依法确定涉军案件范围,坚持按照依法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畅通涉军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军案件。加大涉军案件执行力度,依法实施司法救助。加大对涉军案件诉前调解力度,建立健全涉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工作。要完善军地协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加大支持力度,通过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法律进军营等活动,助力提升官兵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提高涉军维权工作实效。

北京军事法院院长李守海、副院长延辉、副院长安晓峰,天津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红参加。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