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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院长李静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上诉案
作者:吴玉萍   发布时间:2023-08-03 18:22:49 打印 字号: | |

图:天津高院院长李静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上诉案


“现在开庭!”8月3日上午9时30分,天津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李静担任审判长,敲响法槌,在该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上诉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军出庭履行职务。

本案是一起抢劫、盗窃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被告人赵某对刑事判决部分不服,提出上诉。

开庭前,李静全面审阅了卷宗材料,多次召集合议庭成员研究,制定庭审方案。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检辩双方对争议焦点充分展开辩论,庭审全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了上诉人的诉讼权利,发挥庭审实质性作用。本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天津高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完善审判权力运行,健全院庭长常态化办案机制,印发院庭长办案参考指标,修订《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及时调整入额院庭长办案参考指标,强化对重点案件的监督管理,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理案件12.53万件。

责任编辑: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