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在儿童乐园受伤 谁担责?
   发布时间:2023-08-23 08:53:21 打印 字号: | |

日前,蓟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儿童在乐园游玩时发生事故受伤的案件。

原告王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前往某商场的淘气堡玩耍。王某乘坐淘气堡内娱乐设施“扭扭车”通过滑道向下滑时,因下滑速度过快导致头部撞到围栏受伤。王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在与淘气堡的经营者某娱乐城索要赔偿未果后,王某将娱乐城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娱乐城仅在入口处张贴了入园须知,且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出,原告乘坐“扭扭车”从滑梯上方的平台通过滑道向下滑动的整个过程,工作人员均未阻止或提示,故娱乐城作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及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事发时王某的监护人均未在现场看护,属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认娱乐城对原告损失承担70%的责任。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