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开法院民四庭与法警队协作配合,顺利完成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的先予执行工作。
据了解,该案申请人侯某购买案涉房屋并用于经营餐饮实体。但物业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推诿拒绝侯某正常连接小区公共消防管道系统,造成侯某至今无法正常办理消防许可,无法正常营业,给侯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故侯某诉至法院并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要求物业公司履行消防供水义务,并协助申请人侯某将案涉房屋内消防中控室电源主机接入小区消防控制室。法院综合考虑法律依据、事实情况、损害后果等多项因素后,决定对其申请进行先予执行。
行动前,民四庭与法警队对先予执行场所进行详细勘察,召开行动部署会并安排人员及工作分工。行动当天该院出动干警15名,对重点区域进行警戒封控。最终,历时一下午,平稳、顺利、圆满的完成本次先予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