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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河北高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研讨会在京举行
作者:柳星辰 郭进 张磊   发布时间:2023-09-01 16:38:4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京津冀三地法院司法协同机制创新发展,8月31日上午,北京、天津、河北高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京津冀三省市高院会签了《关于加强司法协作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服务保障的框架协议》。此次签署的框架协议进一步拓展了京津冀三地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管理研究、信息化建设及队伍建设等领域协作事项,并进一步完善了联席会议常态化运行机制与举措,标志着三地法院系统将在更高的起点上深化司法协作,凝心聚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杨万明指出,服务保障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是三地法院的重大政治责任。京津冀各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从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履行好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职责使命。充分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健全审判职能延伸相关工作机制,为京津冀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深化三地法院各领域联动协作,开创京津冀司法协同发展新格局,更好实现“同城效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提升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贡献司法力量。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表示,北京法院将紧扣服务保障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紧扣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依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与天津法院、河北法院携手共进,构建更为紧密的司法协同工作格局,努力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表示,天津法院将以更高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自觉担当起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职责使命,以高质量司法切实增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效,积极拓展与京冀法院司法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共同打造司法协作“京津冀样板”。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耀表示,河北法院将与京津法院共筑“同心圆”,推动党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共筑“朋友圈”,开展更为经常、更为固定、更为全面的对接协作;共筑“友谊桥”,促进优化工作理念、提升业务水平;共筑“保障带”,不断书写京津冀协同发展新的司法篇章。

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薛春江指出,京津冀三地法院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具有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效。建议进一步深化协作共识,凝聚工作合力,细化机制措施,做好宣传引导,创造更多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生动实践。

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双玉,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雪春,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晓刚分别围绕京津冀三地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司法协作、服务保障京津冀高质量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作交流发言。

会议由北京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主持,最高法院研究室有关负责同志、京津冀三地高院部分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