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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天津三中院开展示范性巡回审判助力企业合规
作者:李小芳 朱茜茜   发布时间:2023-09-05 09:12:01 打印 字号: | |

“天津东疆港区作为全国融资租赁产业聚集区,全国80%以上飞机、国际航运船舶等跨境租赁业务在此交易,如何精准帮助这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示范性巡回审判,开庭审理了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件。

该案中,某金融租赁公司与某扶贫投资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投资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后期租金,租赁公司诉至一审法院后上诉至天津三中院。庭审中,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主要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辩论,并针对案件事实展开进一步调查。

庭审结束后,天津三中院会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围绕“深化金融企业合规治理,助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召开座谈会,结合审判实践中常见的纠纷类型及法律风险,与庭审观摩人员共同探讨交流。

“如何促进企业合规从个案合规到行业合规,促进整个产业规范健康发展,这场巡回审判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一家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场旁听为企业拉响了防范风险警报,能直观对照自家企业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调整。

“此次巡回审判选取的案件很典型,反映出一些融资租赁企业在经营中存在不完善的情况。”市金融局相关负责同志在交流中说,将依托审管联动,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服务引导,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该案由天津三中院副院长殷元庆担任审判长,审理点设在天津自贸区法院东疆融资租赁法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市金融局、东疆管委会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租赁行业协会、融资租赁企业代表等3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3.9.5第4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