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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法院审理一起针对未成年人的诈骗案件
作者:刘晓彤   发布时间:2023-09-12 13:43: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津南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通过视频类软件假借官方免费送皮肤的名义对未成年人实施诈骗的案件。

被告人张某通过视频类软件APP向居住于津南区的未成年人小李发送私信,假借官方免费送皮肤的名义获取未成年人小李微信联系方式,并使用窃取的微信号添加小李为好友,通过视频聊天方式实施诈骗行为,诱骗小李使用母亲手机向被告人张某提供的三个银行账户转账24笔、共计2万余元。李母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电信网络手段骗取未成年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量刑时一并考虑其退缴违法所得并取得谅解的情节。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规定,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