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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天津首个法检深化司法协作制度框架协议会签
作者:张驰 李一旭   发布时间:2023-09-22 16:32:33 打印 字号: | |

9月上旬,《关于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签仪式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天津检察二分院)5楼第一会议室举行,见证《意见》会签的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二中院)院长郝树龙、天津检察二分院检察长刘博法等。

“欢迎郝院长一行,请你们多提宝贵意见。”刘博法开门见山。

“早就盼望着,但我们来晚了。”郝树龙的回复让在场的人员会心一笑,现场气氛轻松了不少。此前的9月1日,刘博法列席了天津二中院审委会,分别就一起民事案件和一起行政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发表检察意见。这是近年来天津检察二分院检察长首次同时就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为法检协作做了踏实的业务拓展。

交流围绕着双方签署生效的《意见》展开。

该《意见》是天津首个法检全面深化司法协作制度的框架协议。《意见》中,法检双方在协作的基本原则、党建带队建、监督协作、协作保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方面达成了共识。在协作的基本原则上,双方遵循了“四个坚持”,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坚持依法合规、坚持系统思维。在党建带队建方面,两院各支部在各自党组的指导下互联共建,结合主题教育,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围绕队伍专业化建设目标,组织法官、检察官不定期交叉参加两院条线培训;联合开展理论课题调研以及案件实务研讨交流,就前沿领域、交叉学科、共性问题等,共同拓宽视野,深化认识,统一司法理念。

以《意见》为依托,法检双方还在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并约定对涉众以及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双方安排专业骨干联合接访,充分运用各自职能,联动推进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共同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双方还初步形成了工作交流会商、信息双向通报机制,依法依规共同推进数据共享共用,用数据分析研判、支撑决策。在推进社会治理方面,双方的意见高度一致:即充分发挥审判与检察职能优势,会同公安、司法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开展释法说理、调查听证、会商研判、司法救助、专家咨询、制发建议、心理疏导等工作,协同推进社会治理。

“《意见》几易其稿,离不开上级机关的指导,更凝聚了法检两家探索的勇气与智慧。”天津检察二分院副检察长任庆明说。

“通过《意见》的签署,我们初步打通了法检业务协作的瓶颈。”天津二中院副院长许绍田认为。

主动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推动检察监督与司法审判有效衔接,是上述《意见》会签、会商交流的主题,凝聚合力、同向发力、共同谋划,把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为天津高质量发展及“十项行动”的执行提供司法保障,在协作中实现“共赢”,提高检察与审判工作质效是法检双方共同的目标。

郝树龙、刘博法更期待未来会商机制下的定期交流,业务协作的成果不断涌现,深入、立体的协作体系不断完善。

 
来源:《法治日报》2023.9.22第3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