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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法院成功办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天津政法报】司法赋能 助危困企业破冰“重生”
作者:宋尤然 运龙然 徐鹤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5: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滨海新区法院裁定批准卡尔迪雅(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尔迪雅公司)重整计划,终止该公司破产重整程序。至此,这个因债务危机陷入困境的企业,历时9个月走上新生之路。职工债权得到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提高近1倍。

卡尔迪雅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研发。受限于销售模式,其业务量逐渐萎缩,因资金链断裂,欠付职工工资、多项逾期借款及利息、经营场所租赁费用、合作方的技术合同应付款项等,最终举步维艰,企业濒临绝境。债权人以卡尔迪雅公司“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滨海新区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审查破产清算过程中,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该公司持有国家颁发的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许可证,拥有的消融仪全套设计和工艺技术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综合评判后认为,该企业具有很高的重整价值。经过与各方多轮沟通,最终债权人改为申请破产重整。经与债权人、投资人、债务人股东多轮磋商,最终确定由佛山特种医用导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获得卡尔迪雅公司100%的重整投资权益。

为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保障职工债权的全额清偿,并通过重整最大化体现公司的资产和经营价值,承办法官在法律框架内给予管理人指导,积极协调配合管理人资产调查,顺利推进重整程序。债权人会议依照债权分类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各表决组均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卡尔迪雅公司经过破产重整,保留了特许牌照和核心产品的价值,化解了债务危机,实现了债权人利益、职工权益、企业核心价值、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取得了多方共赢的社会效果。

这起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滨海新区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生动实践。该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摒弃“一破了之”的观念,准确识别企业重整价值,通过引入行业优质投资人,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盘活核心资产价值,化解债务危机,从而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天津政法报》2023.9.27第3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