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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法院签发首份针对老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3-09-28 13:52:57 打印 字号: | |

日前,蓟州法院受理一起老年人作为申请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据了解,老赵患有脑血栓、糖尿病,生活困难,还要抚养儿子小赵的女儿。2019年以来,儿子小赵染上了酗酒、赌博等恶习,多次向老赵要钱。老赵不给便对其辱骂、威胁,无奈的老赵曾多次报警求助。

2023年2月,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对小赵出具了告诫书,告诫其停止家庭暴力。3月6日,小赵酗酒后再次辱骂老赵,并将其打倒在地。后老赵向蓟州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老赵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故法院作出裁定,禁止小赵对老赵实施辱骂、威胁及损害物品行为。法院将该保护令送达辖区村委会及派出所,两单位共同监督实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三个月后,家事法官前往老赵家里进行回访,了解父子状况。据老赵介绍,小赵在收到保护令后,经村委会说教,慢慢戒酒,并开始外出务工。

本案中,蓟州法院通过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缓解了父子之间的矛盾。家事法官事后的家访,了解结案之后的动态,既有助于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也增加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