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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谨防以结婚为名的诈骗
作者:高立红 刘永博   发布时间:2023-10-23 14:02:16 打印 字号: | |

以结婚为名,行诈骗之实,因为在刑事诈骗和婚后变心导致的民事纠纷之间难于区分,其破坏力和打击难度更大。近日,津南区法院审结一起结婚型诈骗案。

津南区青年韩某某到了适婚年龄,亲朋免不了张罗。2022年8月,居住在武清区黄庄的津南人张某、王某某偶然被托付,二人却辜负亲戚的善意,设下骗局,教唆东北女子王某玲假借与韩某某结婚骗钱。二人向韩某某称王某玲在武清区工作,收入稳定、人品良好,同时教王某玲以何种方式向韩某某索要钱财等。

从相亲开始,订婚、买“两金”(金手镯、金项链)、过彩礼,直至领证,不足两月全部完成。韩某某起初被“爱情”冲昏头脑,没有怀疑。登记后不久,韩某某问起所给钱款去向,王某玲支支吾吾,问及工作细节、银行余额,王某玲索性逃离津南区。之后,王某玲又以世界杯赌球输钱为由,要韩某某替其还债。韩某某起疑报警。

开庭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都来旁听。津南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5万元至3万元不等。审理过程中,3名被告人共向韩某某赔偿31万元。


法官提醒:老年人立遗嘱可防骗婚

以结婚为名的诈骗多存在于介绍型婚恋和老年人再婚群体中,因难于与婚后变心相区别,导致打击难维权难,要积极预防。

不要轻信征婚广告或介绍,了解对方个人背景、家庭情况、职业经历等,不要因贪图美色仓促结婚。另外,结婚登记前,不要有大笔经济往来。一旦发现被骗,不要怕丢面子,尽快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老年人及时立遗嘱,是防止骗婚最有效的手段。

 
来源:《天津日报》2023.10.23第6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