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三中院、天津海事法院、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天津三中院会签《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加强环渤海区域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本次框架协议共21条,明确了协议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明确党建联建联学、专业审判协同、特色审判领域协作、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及诉源治理、执行联动协作、跨区域环境司法协作、司法资源共享、司法服务同城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同、联合调研交流、人才培训培养、跨域司法警务协作等12项机制。
下一步,五家法院将形成集群合力,把司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落实到京津冀环渤海协同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各方面,以“司法协同”保障“协同发展”,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环渤海港口群和沿海经济带蓬勃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