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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报】践行“枫桥经验”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李倩   发布时间:2023-11-16 10:07:34 打印 字号: | |

昨天,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工作情况。本市以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为目标,以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抓手,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积极推进诉源、访源、警源“三源”治理,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颁布实施《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积极打造“枫桥经验”天津海河版。

据了解,本市建立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及时回应群众诉求。2020年5月,全市建立市、区、街乡镇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三级矛调中心运行以来,累计接待受理群众各类诉求16.32万件,办结15.88万件,办结率97.3%,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形成了“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模式。

抓实源头预防,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诉源治理方面,依托市、区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邀请1024名特邀调解员进驻法院开展调解工作,设立家事、金融、道交、物业等69个专业化调解室。在访源治理方面,持续开展矛调机制在“你”身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双百行动”等专项行动,大量的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在警源治理方面,建立110接警平台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对发现的矛盾纠纷事项及时联合有效处置,避免矛盾升级转化。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推动政法力量下沉,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矛盾纠纷化解的重心在基层,为了实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家门口”的目标,将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固本之策,推动政法力量和法治资源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不断提升基层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来源:《今晚报》2023.11.16第10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