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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作者:吴玉萍   发布时间:2023-12-04 17:20:32 打印 字号: | |

天津高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及其他班子成员监誓

为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在第十个“12.4”国家宪法日,天津高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及其他班子成员监誓,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主持。高院机关新任职、新晋升和新入职人员35人参加。

上午9:00,宣誓仪式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始。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宣誓干警面向国旗,高举右手,许下自己的庄严承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仪式结束后,李静与参加宣誓干警开展集体谈话。她强调,人民法院干警肩负保证法律实施的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要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保持清廉本色。要以此次晋升为动力,以宣誓为鞭策,牢记誓言、坚守誓言、践行誓言,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务实的作风,立足本职、开拓进取、踏实敬业,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