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津南法院审结一起虚假网络购物诈骗案
作者:付月新 刘晓彤   发布时间:2023-12-13 09:44: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津南法院审结一起虚假网络购物诈骗案,为被害人挽回了损失,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2022年8月,谭某某为骗取钱财,在某视频平台发布出售二手手机的虚假广告。孙某某、蒋某某、张某某分别看到该广告后,主动联系谭某某购买二手手机。谭某某在收到三人的钱款后,拒不发货,并通过伪造发货订单和收件人手机号码、编造快递出现问题等方式持续骗取被害人钱款。经统计,被告人谭某某骗取三位被害人钱款约1.9万元。本案经孙某某报警案发,谭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后主动将诈骗所得退缴至公安机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不特定多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谭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其归案后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谭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