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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传达贯彻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4-01-02 15:55:00 打印 字号: | |

1月2日,天津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认真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全面总结了202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对2024年经济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重点任务。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重大风险,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做实诉源治理,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建设。二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十项行动”走深走实,健全完善司法保护措施,加大涉京津冀协同发展、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涉外涉台等案件审执力度。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回应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高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三要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审判执行态势研判,强化绩效考核,以审判管理为抓手,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四要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打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

天津高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院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