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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农民工工资拖欠诉讼案
【今晚报】春节前两天 农民工提“钱”过年
作者:李倩   发布时间:2024-02-18 10:09:30 打印 字号: | |

“法官,几个工人的钱由我的甲方代付了,手续都走完了,就差付款了。”临近春节,津南区人民法院法官收到了当事人王某发来的这条令人兴奋的信息。

张某等5名农民工因没能及时拿到工资,将“包工头”王某及其关联公司起诉到法院。接案后,法官立即展开调解工作,联系王某了解原因。王某从事建设工程行业多年,但近几年经常不能及时拿到上游企业的工程款,也就无法支付工人工资。王某表示,对此事非常抱歉,一定积极筹措资金,给农民工兄弟一个交代。同时,这5名农民工也多次联系法官,追问案件进展。

开庭当天,法官尝试以调解结案,王某虽认可欠付工资数额,但其坦言目前无力支付,希望原告能给他几个月时间,缓解目前的困难。张某等5人表示,工资已经拖欠了一年多,不想再等了,迫切希望能在春节前拿到工资。经多轮调解无果,法官决定开庭审理,判决王某支付工资。然而,工资没有实际拿到手,判决就是“一纸空文”。判决后,法官继续与王某沟通,讲明法律后果,督促王某积极协调上游企业及时付款,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能够主动履行义务。

终于在节前两天,工资到账了,农民工能够过个踏实年,王某履行了诺言,法官也了却了一桩心事。

 
来源:《今晚报》2024.2.10第10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