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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作者:李岑   发布时间:2024-03-21 19:03:27 打印 字号: | |

3月21日,天津高院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和最高法院部署要求,总结2023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对今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市纪委监委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高院党组成员王荣作出工作安排。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法院政治建设、落实党的自我革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期盼、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要抓实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纪律教育,严格执行纪律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强化自我警醒约束,坚持不懈改进司法作风。要加强司法廉洁建设,筑牢思想防线,突出监督制约,加强惩治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要扛稳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以更高标准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工作落实。

会议由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主持。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刘立山到会指导。全市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驻高院纪检监察组和高院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