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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法官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4-10 16:41:13 打印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负责全市初任基层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任职培训,全市三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在职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法官职前培训、晋升高级法官的晋高培训,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培训,充分发挥全市法院法官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

2.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的规定》(2021年9月修订),天津法官学院负责全市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的日常事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度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工作要求,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学术论文的征集、指导、研讨、报送等工作。

3.经市版权局批准,创办内刊《法官学苑》,面向全市三级法院发送,秉承“研修司法理论,服务司法实践”的办刊宗旨,打造学术研究与审判指导的平台,实现教学、科研、审判三者的有机结合。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法官学院内设3个职能处室。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法官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部门收入预算474.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7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法官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474.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般预算拨款略有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法官学院2024年支出预算474.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较少3.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基本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74.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法官学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74.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较少3.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基本支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74.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较少3.4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略有减少。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0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法官学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较少3.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基本支出.

(二)具体情况。

1、 教育支出408.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4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2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法官学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4.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较少3.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416.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教育管理支出3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8.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万元。

公用经费57.8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57.8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法官学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法官学院预算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法官学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7.8万元,包括工会经费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法官学院2024年无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情况表为空表

4.本部门2024年项目支出表为空表

5.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6. 本部门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附件1-天津市法官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doc

附件2-天津市法官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xlsx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