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2024-11-25 09:00在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高利华与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及第三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赵庄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尚无法律法规明确名称的不可诉的行政行为/事项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4-11-18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在第一法庭审理高利华与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及第三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赵庄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尚无法律法规明确名称的不可诉的行政行为/事项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