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件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行为成为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伤害案件的多发性与构建和谐社会相悖,加强伤害案件的预防,减少和避免伤害案件的发生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目标。从我院审判实践看,2004年,我院共审结各类伤害案件85件,涉案96人,占整个刑事案件的16.1%,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2.23%。伤害案件不仅给伤害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而且还带来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加重和扩大地区的不稳定因素,影响着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因此,研究和分析好伤害案件的成因尤为重要,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任务,应引起社会的重视。通过对我院审结的85件伤害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发现了伤害案件的特点和发案原因,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防范对策
一、伤害案件的特点
(一)犯罪主体为农民或外来务工人员的案件多。2004年度本院审理的85件伤害案件中,农民53人,外来务工人员28人,占总犯罪人数的84.38%。
(二)青年犯罪比例高。从96名受到刑律处罚的被告人的年龄看,18岁以下6人,占6.25%;18岁以上40岁以下72人占75%;40岁以上的18人占18.75%。
(三)突发性犯罪多。8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因生活琐事、经济来往、商品交易等突发矛盾,招致打架斗殴,造成故意伤害的案件46件,占54.12%。
(四)轻伤害案件多。在8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造成受害人轻伤的案件82件,占96.47%,重伤3件,占3.53%。
(五)饮酒滋事引发伤害案件多。85件伤害案件中,因一方或双方饮酒后发生伤害案件的占25.9%。
二、引发伤害案件的原因
引发伤害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些案件都是因为一方或多方遇事或遇到麻烦不冷静,处理问题时急噪,使矛盾进一步升级,引起伤害结果。具体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文化素质低。受到刑事处罚的96名被告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80人,占88.9%,高中以上的10人,占11.1%。文化程度低,从某种程度上局限了被告人对事物的认知程度,在遇到问题时,由于缺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能理智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往往情绪冲动,在激烈的争斗中酿成伤害的后果。被告人陈某某小学文化,租住被害人张某的房屋,张某因卖房,告知陈某某搬家,另觅住处。因快过春节,陈某某不好另找房租住,对此很不满意。陈某某搬走后,张某看到出租房屋内跑水,认为是陈某某故意破坏,心怀不满。后二人因退租房押金产生口角,进而撕打,造成张某鼻骨骨折的轻伤后果,陈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赔偿张某4000元。
(二)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所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同事之间竞争更加激烈,很容易因为一点利益冲突,而不顾亲情和友情,引发伤害案件的发生。在受理的85件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为兄弟姐妹关系、邻里关系、同事关系、同学关系、战友关系等关系的案件53件,占62%。家庭关系或亲戚关系处理不妥,往往造成亲亲伤害,这类案件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往往因为遗产继承、财产分配、赡养老人等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发生冲突,引发伤害案件。邻里间发生的伤害案件往往因为宅基地纠纷、院落排水纠纷,相互不能谦让,而发生互殴。而朋友间发生故意伤害案件,往往因为话不投机,一时冲动而造成。被告人韩某某因播放VCD光盘与同事康某某发生口角,之后二人打在一起,韩某某用拳头击打康某某面部将康某某右眼眶和左侧鼻骨打成骨折,经鉴定为轻伤,韩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同事间的一件小事处理不当引来牢狱之灾。
(三)争强好胜心理严重。这类犯罪主体往往为30多岁以下的青壮年,且表现为伤害行为事前无预谋的突发性犯罪。青壮年一般来说涉世不深,生活阅历浅,不论说话办事都好占上风,爱面子,不服输,只因发生争吵或口角,一时言语不和,就毫不顾忌,不计后果,拳脚相向,造成伤害的后果。归案后,则是捶胸顿足,后悔不及。被告人刘某某之女刘某(6岁)被安某某等同学殴打,刘某某便找到安某某的祖父家,对安某某及其祖父进行了殴打。当日下午,安某某的父亲带人打了刘某某,刘某某气恼之下持菜刀将来人头、颈等多处砍伤,造成重伤一人、轻伤一人的严重后果,刘某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0余元。孩子打架本来是小事,由于年轻处理不当,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
(四)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薄弱。随着辖区经济的蓬勃发展,大批外地农民怀着凭自己的劳力挣钱致富的目的,成群结队的一起纷纷进城打工,有的还做起了个体生意,他们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程度不高,社交圈子窄,为了保护自己和老乡的利益,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很容易形成以老乡为基础的小圈子,而且自我保护意识和报复心理特别强,一但发生矛盾就很容易结帮成群,造成伤害的后果。如某镇砖厂打工的陈某与文某,因对方影响干活,而发生撕打,被人劝开后,双方来到外面继续撕打,这时陈某的老乡张某见陈某与人撕打,不问原因,上前就打了文某一拳,造成文某右侧鼻骨骨折并伴有明显移位及鼻中隔骨折的轻伤。张某为这一拳付出了拘役4个月的代价。
三、防范对策
故意伤害犯罪,对受害人、犯罪本人、家庭、全社会都带来不利的后果,所以应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社会各职能部门应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打击故意伤害犯罪,为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社会应加大对人民群众休闲娱乐和文化学习场所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休息和学习环境,同时,注重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道德水平,在全社会形成我爱人人,人人爱我的良好局面。
(二)在广大公民中开展法制教育。大规模地开展法制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全民普法教育活动真正见到实效,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特别是对外来务工人员要搞好法律知识培训,开办法律学习班,为他们讲解一些典型案例,真正起到宣传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伤害案件很多都是邻居、同事间小矛盾激化引起,这种状况同我们基层调解组织不健全有一定关系。现在有的基层调解组织不够健全,基层调解人员调解能力不强,使得一些邻里之间、同事之间的一些小矛盾不能及时得到调处,引发伤害案件发生。因此,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使得邻里、同事等之间的矛盾及时得到妥善调处,防止和避免伤害案件的发生。同时,人民法院经常派出法官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搞好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能力,形成法院、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三位一体的调解网络,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四)加强外来人口的管理。加强外来人口的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应切实抓好外来人口的管理,了解他们流动情况,解决好他们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让他们有一定安全的生活空间,使他们消除那种异地生存的戒备心理,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让他们安心工作,减少各类伤害案件的发生。
(五)加大对故意伤害犯罪的打击力度。从重从快打击犯罪,把打击犯罪作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和预防犯罪,把伤害案件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对伤害案件的被告人要采取召开公判大会的形式,有力地宣传群众,震慑犯罪。
(作者单位:天津静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