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审判和执行工作,完成任务的好坏,后勤保障是关键环节之一。法院后勤部门为审判服务是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职责。日前,笔者对天津铁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后勤保障情况进行了调查。感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后勤保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后勤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天津铁路法院共有干警55人,政治处6人(包括纪检和调研员)、研究室3人、办公室10人(包括3名门卫人员)、刑庭7人、民庭6人、执行庭5人、立案庭4人、审监庭4人、法警队5人、长病1人。今年1至8月份,受理刑事案件127件,民事案件34件,执行案件7件。在审判、执行工作后勤保障上,笔者通过调查,认为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警力不足问题。就天津铁路法院来讲法警队共有队长、副队长、队员5人,平均年龄52岁,同时没有配置女法警。他们担负着日常提押人犯、值庭、安全检查、文书送达等主要任务。刑事案件中多被告人案件多,最多的一案27人,少的也是三五人,而且有的一案四五人都是女犯,在提押、值庭中警力明显不足,常常需要各部门派员支援,有时还要请公安机关出警协助。有时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同时开庭,都需要法警值庭,警力更显得紧张。女犯由男法警押送,带来一些不便。执行中由于执行庭人员少,常常需要法警队配合执行,使警力顾此失彼。警力严重不足和法警队员的老化,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一些安全隐患,也不符合提押人犯警力配置规定,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二是警用车辆不足问题。天津铁路法院目前共有车辆8部,专用囚车一辆,执行庭配备警车一辆,其他车辆均为办公用车。警用车辆不足,影响审判和执行工作正常开展。有的刑事被告人分散羁押,看守所之间路程相距远,提押人犯时间过长,延误正常开庭。
三是设备不全问题。就天津铁路法院来说,审判大楼是2000年建成投入使用的,但一些音响设备、刻录系统缺乏专业人员维护和管理,使用中常常出现问题,影响审判效果。开庭公告一直是手写张贴,没有电子显示牌。
四是设施落后问题。审判楼的设计,没有考虑服务残障人员功能,没有盲道和电梯,遇到肢体残缺被告人,法警要背上背下,带来许多不便。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配置失调。定编少是铁路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而法院自身在庭室人员配置上,有失调现象。非业务部门和行政管理人员配置相对较多,审判、执行后勤保障人员配置相对欠缺。
二是资金短缺。经费不足严重影响法院设备购进、设施改善。
三是重视不够。法院建设中,对于特殊群体的需求重视不够,没有进行配套设计;对审判、执行的后勤保障工作重视不够。
三、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法警队、执行庭人员配置。上级相关组织要对铁路法院的人员编制进行扩大,法院本身要重视后勤保障工作,没有后勤保障,没有良好的后勤服务工作,审判、执行工作势必会受到影响。
二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实际困难,加大法院经费投入,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满足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
三是在招收法院新人时要充分考虑法院的整体工作情况,有目的地选择一些计算机、电子科技、网络技术人才,强大法院科技建设和管理力度,确保审判、执行等法院主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作者单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